勞動法上班時間規定(勞動法規定工作時間)

摘要: 您好,今天小編胡舒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勞動法上班時間規定,勞動法規定工作時間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勞動法》對勞動時間作了如下的規定:第三十六條...

您好,今天小編胡舒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勞動法上班時間規定,勞動法規定工作時間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勞動法》對勞動時間作了如下的規定: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2、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3、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4、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5、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6、如果超過了勞動時間,則應支付加班工資,具體如下: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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