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統一登記制度 [不動產登記統一登記制度]

摘要: 今日樓市新鮮事兒:不動產統一登記已經實現了。今天,自然資源部的一個公告讓很多房產工作者議論紛紛。議論的核心內容是:房產稅和房地產稅要來了嗎?先給出我的觀點:房產稅和房地產稅會隨時落...

今日樓市新鮮事兒:不動產統一登記已經實現了。

今天,自然資源部的一個公告讓很多房產工作者議論紛紛。

議論的核心內容是:房產稅和房地產稅要來了嗎?

先給出我的觀點:房產稅和房地產稅會隨時落地!

這是因為不動產統一登記是房產稅實施的必要條件。

不動產登記難點何在?

a某在背北京有1套房,登記了。

但是,他在北三縣的5套房產沒登記。如果他要交房產稅,會漏掉北三縣的房產。

全國這樣沒有詳細登記名下多套房的人有很多很多。

此前,推出房地產稅最大的阻礙就是不動產不登記。

現在,不動產登記的問題已經解決了,也就是說房產稅推出的硬件阻礙已經消除!

預判:現階段樓市不景氣,推出房產稅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不排除房產稅在熱點區域先落地。#我要上條# #北京頭條# #燕郊# #廊坊頭條#

不容易呀!從13年開始登記終于實現了不動產實現統一登記。

自然資源部:不動產實現統一登記,5個工作日可辦結。

實行信息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員集成,減少申請材料和辦理環節,不斷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推行便民利民服務舉措,實施不動產登記、交易、繳稅“一窗受理、并行辦理”,“互聯網+不動產登記”等。目前所有市縣基本實現一般登記和抵押登記5個工作日內辦結。

不出意外房產稅馬上會來了,畢竟全國聯網了,誰有幾套房一目了然,現在地也不好賣了,收入大幅下滑,有些地方的工資績效都要緩發了,這個時候搞好了不動產統一登記,肯定有下一步的打算與計劃,你說是嗎?

我猜想下一步就是收房產稅,你說呢?

法律規定,房產證只能登記一個名字,財產是誰的就是誰的,只要共同生活到老就是共同財產!!!

【最高法明確:小產權房、無證房、預售商品房統統能執行】近年來,法院不斷加大了執行力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轉發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關于無證房產依據協助執行文書辦理產權登記有關問題的函>的通知》(法[2012]151號),明確對無證房屋可以進行“現狀處置”。此外,被執行人已將房款全部支付給開放商(被執行人自付一部分,銀行貸款一部分),銀行辦理了抵押預告登記(預抵押登記),開發商在預售房產辦理抵押權登記之前對銀行貸款承擔階段性連帶擔保責任的商品房預售情形下,預售的商品房被法院預查封后,開發商或被執行人以仲裁或訴訟方式解除合同的,不得對抗人民法院的執行,人民法院可以繼續執行預售房產。對于被執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與其收入明顯不相稱的較大數額存款,登記在被執行人未成年子女單方名下的房產、車輛或者登記在被執行人和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等,執行法院可以執行。詳情:最高法明確:小產權房、無證房、預售商品房統統能執行

【福州市出臺實施意見 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房產辦證】

記者10月14日從福州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獲悉,《福州市五城區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房產權屬登記清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日前印發,福州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房產權屬登記歷史遺留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

據了解,單位自建國有房產在辦證前期,往往會涉及多道手續,如供地、規劃土地、結構安全、消防核驗等,《實施意見》對此進行了規定。另外,針對購買或安置方式取得產生的不動產登記和國有房產移交產生的不動產登記,《實施意見》也進行了規定。

“國有房產辦證是一項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工作,下一步我們將協同配合市直各部門,集中人力物力,強化專班專人負責,按照《實施意見》相關規定,統籌推進國有房產辦證工作,對符合辦證條件的,開辟綠色通道予以辦理。以釘釘子精神推動國有房產辦證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明確國有資產權屬,防范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房產保值增值。”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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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楊艷娜 來源| 福州日報

9月起,夫妻離婚后房產統統按“新標準”處理,對此不用再爭了

古往今來,結婚最必不可缺的就是房子,老一輩認為有了房子才能證明男方值得托付,年輕人認為有了房子才算真正有一個家。由此可知,擁有房產在婚姻中是一個很重要的條件,但若是離婚之后,夫妻的房產應該如何處置呢?

為解決大家的困惑,今年我國出臺了最新政策,根據婚前、婚后的房產的三種情形,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的四種情形,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法。我們一起來看看!

一、處理婚前房產的三種方法

如今,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在婚前就有充足的經濟能力為自己購置房產。那么,就有很多人有疑問了,這樣的房產在離婚后應該如何處理呢?根據新規定,有三種處理方法,可以輕松解決大家的疑惑。

第一種方法,夫妻中一方無權分割房產。婚前夫妻中的一方已擁有一套自己的房產,這在離婚后該怎么處理呢?在這種情況下,夫妻雙方中有一方在婚前已經全款購房,或者自己還清了房貸,那么,只要房產證上是自己的名字,就屬于個人財產,整套房子不需要分割。

但若在交往或者婚姻生活中將房子贈與對方,并且房產證上的名字也是對方的名字,則屬于對方的個人財產,也無需分割了。

第二種方法,部分屬于個人資產,房貸需均分。若婚前一方已購房,落戶自己的名字,但未還清房貸怎么辦?在這種情況下,婚前其中一方已購房,并且房產證上是自己的名字,但未還清房貸,需要用婚后兩人的共同財產一起償還,那么,這套房子仍屬于個人資產。

購房資金中的首付部分不需要分割,只有雙方共同償還的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獲得房子的一方需要償還給另一方,生育的房貸也是獲得房子的一方償還。但如果,雙方在離婚后,根據房產達成分割協議,則按照協議實行。

第三種方法,將房產視作共同財產處理。若夫妻二人共同出錢買房,房產證已經落戶二人的名字,該套房產是否可以均分?在這種情況下,除特殊情況,比如其中一方自愿贈與對方該房產,那么,該套房產是屬于共同財產,夫妻二人可以均分。

二、處理婚后房產的三種方法

第一種方法,個人房產不需要分割,雙方共同財產需要平分。婚后夫妻中一方使用個人資金支付房子首付,剩余貸款部分是使用二人共同資產償還。那么,離婚后該房產的處理方法為,首付部分屬于個人財產不需要平分,貸款部分屬于共同財產,需要二人協商平分。

第二種方法,共同瓜分房產。在夫妻結婚后,一起出資買房的情況下,那么無論房產證上登記夫妻二人誰的名字,這套房子都屬于共同財產。離婚后,二人共同瓜分這套房產。

第三種方法,離婚后,子女可與父母共同分割房產。在婚后,房產證加入子女的名字情況下,那么父母離婚后,三人共同分割房產。但若情況為房產證只有子女的名字,那么這套房子為子女個人財產,在子女未成年時由監護人暫時保管,子女成年后,監護人無權和子女平分房產。

三、處理父母出資買房的四種方法

第一種方法,二人無需分割房產。在夫妻兩人結婚前其中一方的父母幫其全額購房,并且將房落戶在自己子女上的情況下,這套房子屬于個人資產。

第二種方法,部分屬于共同財產,需平分。在夫妻一方的父母出資付新婚房子的首付,并且房產證只寫出資的子女的名字,但婚后需二人共同償還貸款的情況下,則首付部分不需要平分,使用二人的共同資產償還的貸款部分需要在離婚后平分。

第三種方法,共同財產需夫妻雙方平分。在婚前,雙方父母共同出資為兒女購買新房,則無論房產證是夫妻一人還是兩人的名字,都屬于父母的“贈與行為”,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

第四種方法,夫妻兩人可以平分。夫妻二人結婚后,父母為其買房,這種情況下無論是一方父母還是雙方父母出錢,也無論在房產證登記是夫妻一人還是兩人名字,此套房子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