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檢驗周期標準是多少(壓力容器檢驗周期標準)

摘要: 您好,今天小編胡舒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壓力容器檢驗周期標準是多少,壓力容器檢驗周期標準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是這樣規定的:《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

您好,今天小編胡舒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壓力容器檢驗周期標準是多少,壓力容器檢驗周期標準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是這樣規定的:《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TSG_R7001-2004第三條 年度檢查,是指為了確保壓力容器在檢驗周期內的安全而實施的運行過程中的在線檢查,每年至少一次。

2、固定式壓力容器的年度檢查可以由使用單位的壓力容器專業人員進行,也可以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以下簡稱檢驗機構)持證的壓力容器檢驗人員進行。

3、 第四條 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工作包括全面檢驗和耐壓試驗。

4、 (一)全機檢驗是指壓力容器停機時的檢驗。

5、全面檢驗應當由檢驗機構進行。

6、其檢驗周期為: 安全狀況等級為2級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狀況等級為4級的,其檢驗周期由檢驗機構確定。

7、 壓力容器安全狀況等級的評定按本規則第五章進行。

8、 (二)耐壓試驗是指壓力容器全面檢驗合格后,所進行的超過最高工作壓力的液壓試驗或者氣壓試驗。

9、每兩次全面檢驗期間內,原則上應當進行一次耐壓試驗。

10、 當全面檢驗、耐壓試驗和年度檢查在同一年度進行時,應當依次進行全面檢驗、耐壓試驗和年度檢查,其中全面檢驗已經進行的項目,年度檢查時不再重復進行。

11、 對無法進行或者無法按期進行全面檢驗、耐壓試驗的壓力容器,按照《容規》第138條規定執行。

12、 第五條 壓力容器一般應當于投用滿3年時進行首次全面檢驗。

13、下次的全面檢驗周期,由檢驗機構根據本次全面檢驗結果按照本規則第四條的有關規定確定。

14、 (一)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壓力容器,全面檢驗周期應當適當縮短: 1.介質對壓力容器材料的腐蝕情況不明或者介質對材料的腐蝕速率每年大于 0.25一,以及設計者所確定的腐蝕數據與實際不符的; 2 2.材料表面質量差或者內部有缺陷的; 3.使用條件惡劣或者使用中發現應力腐蝕現象的; 4.使用超過20年,經過技術鑒定或者由檢驗人員確認按正常檢驗周期不能保證安全使用的;5.停止使用時間超過2年的;6.改變使用介質并且可能造成腐蝕現象惡化的; 7.設計圖樣注明無法進行耐壓試驗的;8.檢驗中對其他影響安全的因素有懷疑的; 9.介質為液化石油氣且有應力腐蝕現象的,每年或根據需要進行全面檢驗; 10.采用“亞銨法”造紙工藝,且無防腐措施的蒸球根據需要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驗; 11.球形儲罐(使用標準抗拉強度下限fb≥540MPa材料制造的,投用一年后應當開罐檢驗); 12.搪玻璃設備。

15、 (二)安全狀況等級為2級的壓力容器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全面檢驗周期可以適當延長: 1.非金屬襯里層完好,其檢驗周期最長可以延長至9年; 2.介質對材料腐蝕速率每年低于0.1一(實測數據)、有可靠的耐腐蝕金屬襯里(復合鋼板)或者熱噴涂金屬(鋁粉或者不銹鋼粉)涂層,通過1-2次全面檢驗確認腐蝕輕微或者襯里完好的,其檢驗周期最長可以延長至12年; 2 3.裝有觸媒的反應容器以及裝有充填物的大型壓力容器,其檢驗周期根據設計圖樣和實際使用情況由使用單位、設計單位和檢驗機構協商確定,報辦理《使用登記證》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以下簡稱發證機構)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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