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規定2019標準 酒后駕駛新規定2019標準
大家好,小宜來為大家講解下。酒駕新規定2019標準,酒后駕駛新規定2019標準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犯罪人數最多的罪名
酒后開車可能犯罪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醉駕可能涉嫌犯罪。危險駕駛罪是我國犯罪人數最多的罪名,2019年危險駕駛罪涉案人數高達30余萬人。許多人酒后駕車,輕易就把自己變成了“罪犯”,影響了自己的生活和前程。所以切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這類情節輕微的犯罪,還是有一定比例能作不起訴處理。在我辦理的醉駕案件中,有許多就在檢察院階段達成不起訴處理的好結果。總結辦理該類案件的經驗,通常有以下辯護要點:
一、檢測時使用醇類消毒
部分案例酒駕檢測用酒精給被檢者消毒,這就可能導致采樣被污染。根據四川省綿陽市中院(2018)川07刑終346號判決:提取上訴人血樣時使用了含醇類的藥品對皮膚進行消毒,違反國家標準,不符合法定程序,對該血樣酒精含量作出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定案依據”。
二、鑒定標準使用錯誤
部分案例中,血液鑒定使用的是已經廢止的標準,相關判例認定鑒定違反了國家規定的強制性檢驗標準,鑒定意見不予采信。
三、檢測血樣使用非抗凝管封裝
錯誤的使用了促凝管密封,會使血液發生凝固,導致促凝管乙醇含量檢測結果比抗凝管高。渝永檢刑不訴(2016)41號不起訴決定書:血液因在促凝管內時已經受到污染,不具備鑒定條件為由作出不起訴。
四、送檢血樣因腐敗產生乙醇而被污染
時間過長或保存溫度過高都易導致血液腐敗發酵產生新的乙醇,導致血樣乙醇含量測定結果失真。因此,血樣送檢有嚴格的時限規定,但是辦案機關違反時限規定,延期送檢的情況仍時有發生,這樣得出的檢測結果就不宜采用。
【五大曝光】因酒駕,這司機駕駛證從A到B再到“無”
駕駛人可能都知道,飲酒駕駛一旦被查獲,將面臨駕駛證暫扣6個月,處1500元罰款,一次性記12分的處罰,然而,對于“二次酒駕”的處罰,大家了解多少呢?來看看身邊的案例。
6月4日晚上,寧都公安交管大隊民警在寧都大道(消防大隊)路段開展酒駕整治行動,對駕駛車號為贛B72***的駕駛人溫某平進行檢查詢問時,發現其有酒駕嫌疑,當場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結果為86mg/100ml,遂將其帶至醫院抽血作進一步確認,經檢測,結果為78.5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
隨后民警在對駕駛人信息進一步核實時,發現溫某平曾經持有最高準駕車型“A1A2”的駕駛證,但2018年9月因酒駕被查處后,其駕駛證降級成準駕車型為“B1B2”的駕駛證,此次再次飲酒駕駛,意味著自己的駕駛證將被吊銷,不僅要罰款還要面臨行政處罰,溫某平懊悔不已。
交警提示
1、“二次酒駕”所面臨的處罰結果也許比你想象的更嚴重。“人生中有一次酒駕,終生記錄在案。”酒后駕駛一旦被查處,交警信息平臺會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不分何時何地,即使間隔1年、2年,或更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均屬于“二次酒駕”。
2、“二次酒駕”的除了要被罰款、拘留外駕駛證還將被吊銷,且兩年后才可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還是那句老話: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3、考取駕駛證不易,珍惜您手中駕駛證的分量,勿因“酒駕”重返考場。
【#交管部門將在世界杯期間嚴查酒駕#,4年前全國查處13萬多起】2022年卡塔爾世界杯即將拉開帷幕,交管部門表示,世界杯期間將嚴查酒駕。根據公安部此前公布的消息,2018年俄羅斯世界杯期間,全國共查處酒駕醉駕13萬多起,其中酒駕11.4萬起、醉駕2萬起、毒駕870余起。網頁鏈接 網頁鏈接
【這個情人節他這樣過的---四次酒駕】#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2022年2月14日鹽亭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縣城區對川B8S***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盧某(男,31歲)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即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駕駛員盧某酒精含量31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
對駕駛員進一步審理發現:2016年3月10日因酒后駕駛被鹽亭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處理;2019年9月13日酒后駕駛被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支隊查獲處理;2021年1月28日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鹽亭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2021年7月5日被鹽亭縣公安局依法逮捕。等待盧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綿陽公安交警 @鹽亭公安交警
二次酒駕也是要拘留的,并且吊銷駕照。//@錢仔斯威特:不是醉駕,酒駕稍微輕一點,醉駕的話人直接進去了//@青山煙雨青衫客yfc:酒駕這么輕么?//@歲月靜好2019:這種一般是什么處理的呢?需要吊銷駕照嗎?
鹽城交警鹽城市交警官方賬號
因酒駕暫扣駕照又無證駕駛,女子同樣地方再遇同一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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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頭條 | 酒后不開車 平安伴你行】#醉駕入刑十周年# “醉駕入刑”以來,酒駕醉駕肇事導致的死傷人數較“醉駕入刑”之前的10年分別減少6774人、13820人,2019年至2020年酒駕醉駕肇事導致的死亡人數連續2年下降,分別下降4%、7%。2020年,公安機關每排查百輛車的醉駕比例比“醉駕入刑”前減少70%以上,酒駕醉駕肇事導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事故比2014年下降26.6%。
羅埠鎮大安村原村務監督領導小組組長潘慶軍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2019年6月13日,潘慶軍飲酒后駕駛浙G70968號輕型普通貨車沿羅埠鎮元里村至大何村村道由南向北行駛時,與何某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在對向行駛的過程中發生碰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經呼氣檢測,酒精含量為54 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公安部門給予潘慶軍暫扣駕駛證6個月,并處罰款1900元的行政處罰。2020年4月2日,潘慶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cp]請菏澤市第三人民醫院
請回答:1、根據《山東省公安交警查辦酒駕醉駕案件指導意見》(第15條)“送檢血液的編號”與之前“提取、儲存環節”的血液編號“必須同一”,并確定送檢血樣就是當事人的血樣。《道路交通執法人體血液采集技術規范》(GA/T1556-2019)(2.1.5)附錄A.1。“A、B樣本盛裝容器編號”填寫錯誤,會導致什么后果?2、根據《道路交通執法人體血液采集技術規范》(GA/T1556-2019)《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真空采血管及添加劑>(WS/T224-2002)》,你能證明使用的是什么試管?試管合格嗎?3、《道路交通執法人體血液采集技術規范》(GA/T1556-2019)能證明抽取的血量符合標準嗎?實際抽取的與《登記表》填寫的一致嗎?4、根據《山東省公安交警查辦酒駕醉駕案件指導意見》(第10條)不能采用醇類藥品對皮膚進行消毒。能證明沒有使用醇類藥品消毒嗎?能證明使用的與填寫的一致嗎?5、《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真空采血管及添加劑>(WS/T224-2002)》(附件A5)為了確保混勻完全、抗凝得當,所用采血管“必須”“顛倒混勻”“數次(5-8次)”;能證明“必須”“顛倒混勻”“數次(5-8次)”嗎?6、根據《登記表》填寫規范,填寫“防凝密封”對嗎?7、根據《道路交通執法人體血液采集技術規范》(GA/T1556-2019)》(2.1.2)活體血液樣本的提取,應當由具備“相應資質”、“能力”的醫務人員、法醫或者“其他專業人員”進行”。以及抽血人員操作過程存在的問題,抽血人員有相應資質,具備這個能力嗎?否則就是和交警一起制造冤假錯案![/cp]
青島北宅街道辦事處安監辦黨員曲知帥酒駕問題。2019年10月14日,曲知帥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嶗山公安分局給予罰款一千元、暫扣駕駛證六個月行政處罰。曲知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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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aidianfeng365本文地址:http://www.inkvzc.cn/bdf/19864.html發布于 202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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