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網司考資料下載(法考資源網
大家好,小宜來為大家講解下。學法網司考資料下載(法考資源網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沒有想到,昨天有關法考的小文捅了馬蜂窩,有人向我叫板,讓我廢掉依靠司考取得的律師執業證,和他們同臺考考現代法考試試。只能說這種人屬于孺子不可教也類人。連我寫此文的目的都理解不了,如何讀懂越來越復雜的題干?我不是為了貶低他人或是炫耀自己。
我一直說,我20年上岸是由于我的“運氣”好,原本也只是為了陪閨女考,結果先把自己考成了律師,雖然我自認不是非“法本”,但我閨女認為與她比屬于“山寨版”。盡管那是快20年前的學法經歷,但中國政法大學確非山寨大學。
昨晚和在西安一家律所實習的閨女視頻通話,共同回憶當年法考的辛苦歷程,我比她早一年過關,她去年也已經上岸。這其中的辛酸,沒有認真經歷過的人,連腦補都補不出來。
今年報考人數創下歷史新高,多達81萬人左右,但隨著00后考生成為主力,還是感覺有話要說。
首先,別把自己太當人,也不要把別人不當人。作為學法人,應該有理性思維,怎么會有自己經歷才是最難,別人都是混出來的想法?有人把律考、司考貶低的一文不值,好像只有自己經歷的才是世界上最難的。這種思想是一種典型的巨嬰般的幼稚。法考從誕生之日起,就沒有容易過,它匹配的是當時的法治環境和考生水平的,絕對不會有哪次容易哪次難的可比性。
其次,法考越來越難是趨勢。因為考生的法律素養已經今非昔比,這是水漲船高的發展規律,并非是為了降低門檻。有人毫無常識的說我是既得利益者,那么我高齡3年的法考經歷作何解釋?
最后,要會學習。舉一反三,掌握好基礎,養成法律思維是關鍵。算了,不想寫太多了,說多了又被誤解。
總之,別太過幼稚,多多反省自己的不足。把《道德經》第41章的這段話,送給能看懂的的人“上士聞道,勤而行之;中士聞道,若存若亡;下士聞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為道。故建言有之:明道若昧,進道若退,夷道若類。”
我不想做無謂的辯解了,祝福每個學法人好運吧!
網上,有人留言,自稱是法律小白,首次參加法考,運氣實在太好了,竟然是裸考客觀題和主觀題都一次性過關。
筆者認為,這是自欺欺人的故意炫耀,不足為信,權當作笑話一笑了之吧。
認識兩位資深律師甲、乙,且知根知底,十年前,他們通過了司考(法考的前身),筆者分別詢問他倆的復習應考情況。
甲在大學里學的是法律,科班生,畢業后在政法機關工作。為參加司考,特意報了相關培訓班,一次性通過司考。半年前,甲再三勸說筆者也報個班,不要怕付費。筆者相信自己的自學能力,終究沒報任何法考培訓班。
乙是大專畢業,專業是中文,在一所鄉鎮中學教書期間,用幾年時間參加法律專業的自學考試,拿到了本科文憑。為參加司考,他請了長假,閉關復習87天,終于一次性過關。
近年來,法考試題的難度,超過了司考,呈現出跨學科、案例化、綜合性的趨勢,而且報名人數逐年增多,競爭越來越激烈,別說是法律小白,就連屬于“新人新辦法”的法本、法碩都要認真備考,才有希望過關。
法考裸考過關,基本上不可能!
我都屈完了,這不就是好心沒好報嗎?180公里,我5點就得從家里走,我如果不是接他們,我6點走就行,接受采訪的老胡委屈地述說著。
案例來源(抖音賬號@遼寧之聲)
@廣林講法堂
老胡和老劉都是某林場的職工,是從小就在一塊長大的老朋友,有著幾十年的老交情。2017年9月,老胡買了一輛車,因為林場與市區比較遠,老劉與工友每周搭乘老胡的車上下班,這樣一來就是大半年。2018年4月9日的上班途中,由于老胡的車前輪輪胎爆裂,轎車翻到了溝里,車上的人員均受傷嚴重,事故發生后,同車的四名傷者都被送到了醫院,老劉受傷最為嚴重,在住院期間,老胡坐輪椅和單位同事去看老劉時,老劉當著老胡和林場同事的面跟家屬說:“別去找老胡,這事不怨老胡,我一分錢也不用他拿。”
就在老胡出院后,準備在家靜養時,老胡卻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原來,同事老劉一紙訴狀將老胡告上了法庭,并索賠27萬。
法庭上,雙方對司機與乘客關系的認定發生了分歧。
究竟是好意同乘還是付費乘車成為兩家爭執的第一個焦點。
司機老胡說,我買車后,老劉來找我說要搭我的車,來回走方便。老胡當時說:“那行,關系好,什么你的我的。”
老劉的女兒說,問過自己的父親,你坐車是否給過老胡錢。老劉跟女兒說給過老劉錢,因為給的是現金,也不好意思向對方要憑證。
法院在審理中,對司機與乘客的關系認定為“好意同乘”。
一審法院判決雙方各承擔50%的責任,老劉不服進行了上訴;二審法院改判司機老胡承擔事故的70%的責任,共承擔各種費用合計為14萬元。
本案中出現了幾個法律關鍵詞和舉證規則:
1. 什么是好意同乘?
所謂好意同乘,就是無償的好意同乘,即搭便車、搭順風車,是指無償搭乘他人機動車,且該機動車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損害。在好意同乘者,就是在交通事故中在遭受損害的一方機動車內的無償乘車人。
2. 好意同乘與付費乘車有什么區別?
確立好意同乘侵權責任的要旨,既是對于受害人所受傷害的保護,也是對于汽車保有人對同乘者責任的限制。
而付費乘車,司機與乘客之間屬于客運合同關系,除因傷亡是乘客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之外,承運人應承擔全部損害賠償責任。
3. 老胡說是免費搭乘,老劉說是付費乘車,法院為什么認定為好意同乘?
民事訴訟中舉證規則規定“誰主張,誰舉證”。該規則被稱為舉證倒置。
簡單地講,就是老劉說向老胡支付過費用,該主張就得由老劉進行舉證加以證明,如果不能證明,法院則認定該主張不成立。
【《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認為:好意同乘者無償搭乘的行為并不意味著其甘愿冒一切風險,駕駛者對于好意同乘者的注意義務并不因為有償無償而加以區分,對于駕駛者同樣適用無過錯責任。搭乘者有過錯的,應減輕駕駛者的民事責任;搭乘者無過錯的,可以適當酌情減輕駕駛者的民事責任。
對于本案,一位 叫“美國鎮長”網友的評論:“這叫恩將仇報,這種人交不得”。該評論得到了眾多網友的點贊。
讓筆者想起了曾經一位民法司考名師的經典語錄:學習雷鋒需謹慎,助人為樂有風險!
那么親愛的讀者,你們認為老胡賠償老劉合理嗎?歡迎留言、評論、交流。
關注@廣林講法堂為您講述案例故事,學法、知法,才能更好地用法。
說實話,如果不是我閨女在日本考取關西大法學院學法,選國際私法,回國后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我這一生也就如此了,不會想著再考取法律職業資格證了。
我至今也不明白閨女為何會選學習法律?還是在非母語的大學法學院,真是奇葩的很。
我之過嗎?
因為我在18年法考元年之前,1996年、2006年曾經參加過二次,且1996年還體驗了律考首年,唯一的一次外語考試科目,次年就取銷了外語。我當然選的是日語,這是我大本外院的專業。
律考時曾經有過外語考試,估計沒有多少人知道?
無論是律師資格考試還是司法考試乃至現在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題目的考察呈現的是越來越難,而非有些早年拿證的“杠精”自詡的,以前的才是最難的。這是我們文化的習慣陋俗,古老的才是最好的。
法考沒有難度,但是由于知識點太過海量,就顯得好像很難。我不想美化自己通過了的現在,也不想貶低自己曾經親歷過的律考、司法考試,隨著時代科技進步,人類的智商也在同步進化。
現在的年輕人,比我們年輕時候見識廣,智商也比我們同齡時高,是不爭的事實。那么考試內容怎么會比過去簡單?稍有邏輯常識,就很容易得出結論。
律考、司考時代,重在考察背誦記憶。而法考時代,重在考察同在共同法律平臺上的法律人,用法律思維、法理邏輯推理等解決現實問題。
如果能意識到這些變化,才能有機會通過法考。
但我不勸人學法,如果有后悔藥,我會堅決反對我閨女學法律當律師,當然我也不會。
《刑法》中規定互相斗毆有防衛意識,但是缺乏防衛意志,斗毆雙方無論是誰先動手,誰后動手,都是違背法律要求的,因此一般不成立正當防衛。
但是在斗毆過程中或結束時,
在特殊情況下也可能成立正當防衛。例如,在相互斗毆中,一方求饒或者逃走,另一方繼續侵害的,前者可以出于防衛意圖進行正當防衛。
《關于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也特別強調區分防衛行為與互相斗毆。防衛行為與相互斗毆具有外觀上的相似性,準確區分兩者要堅持主客觀相統一原則,通過綜合考量案發起因、對沖突升級是否有過錯、是否使用或者準備使用兇器、是否采用明顯不相當的暴力、是否糾集他人參與打斗等客觀情節,準確判斷行為人的主觀意圖和行為性質。
因瑣事發生爭執,雙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發打斗,對于有過錯的一方先動手且手段明顯過激,或者一方先動手,在對方努力避免沖突的情況下仍繼續侵害的,還擊一方的行為一般應當認定為防衛行為。
雙方因瑣事發生沖突,沖突結束后,一方又實施不法侵害,對方還擊,包括使用工具還擊的,一般應當認定為防衛行為。不能僅因行為人事先進行防衛準備,就影響對其防衛意圖的認定。
在現實生活中,相互斗毆,就算一方存在正當防衛行為,也會被一刀切,雙方各打五十大板,不會認定成立正當防衛。除非是一方動手,另一方克制住,不動手被動挨打才行。正當防衛適用在現實生活中仍然任重而道遠。
司考學習打卡第十四天。
2021年高考報考,窮人家的孩子千萬別選回報周期長的專業!
再過幾天,高考就要出分了,學生報考日漸提上了日程。家庭不太富裕的高三學子有些專業要慎報:
這些專業也就是平常網上盛傳的生花環材,四大天坑。勸人學醫,天打雷劈。勸人學法,千刀萬剮。再加一個民辦高校,中外合作辦學(主要是學費高,這里不做過多論述)
家長往往疑惑的是,這些專業真的不好嗎?既然不好找工作,高校干嘛要設這些專業?其實,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這些專業不是不好,而是學習周期長,本科畢業找不到高薪工作,需要考研考博,才能實現人生的理想。
咱先說生華環材。這四個專業,本科畢業只能去各大廠家當推銷員,這并不否認,有些同學推銷能力強,早早實現高薪的夢想,但大部分學生只能在廠里當個技術員,工作環境惡劣,工資撐不死,餓不著。當然如果考上了公務員另說。但不經一番人生苦,想找高薪,難上加難。
學醫同樣也是本科階段不容易找到工作。學醫要學五年,畢業三年后才允許考醫師資格證,況且現在縣醫院都直接要碩士研究生了(千萬不要拿老皇歷說事,十年前本科就業很吃香),沒有個十多年,工資上真的上不去,但時間越久越能看出學醫的優勢,問題是家庭條件差的孩子,要結婚生子,車子,房子,票子,玩不起呀!大多醫學畢業,又沒有家族背景的只能走上醫療器械推銷這條路,問題是只要高中畢業,口才好,情商高,推銷照樣能勝任,何必苦苦去上大學四年呢?
再說法學,哲學專業,這些專業本科找工作就不要想了,碩士研究生是剛起步,博士畢業才能找到自己滿意的工作,況且如今的司法考試要如此的難過關!我同事的兩個女孩子一個是是211大學法學碩士研究生畢業,一個是五大司法強校碩士研究生,都取得了司考證。畢業目標就是考公務員,說真的,法學生考公務員蠻對口的,但競爭也大,從國考,到省考,到市考,場場不落,場場落空。我說要不考縣城的吧?孩子又心有不甘,家長也說越是小城市,貓膩越多。想想已經畢業的她們,是真的不容易。聽同事說,過了暑假先去律師事務所上班,伺機再考公務員。試想如果不是家中有米,誰會讓孩子如此折騰。有的人不服氣,說是當律師,接一個案子能賺多少多少錢,問題是你沒閱歷,沒人脈,人家根本不請你。要的是時間,要的是機會,可是窮人家的孩子等不起呀!
因此,我奉勸家庭條件一般的學生,報考盡量報一些能本科就能直接就業的專業:像計算機,通信工程,機械工程與自動化,電氣工程,土木工程,教師等等,說白了,。這樣退可守,畢業就能找到高薪工作,進可攻,當你工作兩年有了資本,又可以考研究生,大家說對嗎?此文是本人一家之言,僅供參考,有不當之處,請批評指出。
覺得寫的不錯的網友們,請點個關注好嗎?#高考志愿填報# #周口頭條#
本文學法網司考資料下載(法考資源網到此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作者:baidianfeng365本文地址:http://www.inkvzc.cn/bdf/24737.html發布于 2024-01-04
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白癜風知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