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國家稅務局 天津國家稅務總局

摘要: 8月科學教育網小李來為大家講解下。天津市國家稅務局,天津國家稅務總局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一、起源: 1. 1931年,中國稅務改革委員會之“天津總稅務司”易...

8月科學教育網小李來為大家講解下。天津市國家稅務局,天津國家稅務總局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起源:

1. 1931年,中國稅務改革委員會之“天津總稅務司”易名為“天津市全國總稅務司”,是中華民國稅務統管中心之一。

2. 同年,天津市全國總稅務司分設有全國工業和商業稅務司,專門負責天津市地方稅務處理工作。

二、抗戰期間:

1. 1937年,日本侵略中國后,中國獨立抗戰運動全面展開,“天津市全國總稅務司”改制為“天津市民族政府總稅務司”。

2. 1939年,天津市民族政府總稅務司調動、增設及縮減稅務機構,徹底改變了原有的稅務管理體制。

三、抗戰勝利后:

1. 1945年,日本投降,抗戰勝利,“天津市民族政府總稅務司”改名為“天津市民族政府國家稅務司”,是中國民主共和政體稅務管理機關,盡量保留抗戰時期國家稅制。

2. 同年,天津市民族政府國家稅務司形成中央本級司法局、關稅局、國家稅務司四大稅務處室的格局。

四、新中國成立后:

1. 1949年,新中國成立。

2. 1950年,天津市民族政府國家稅務司改名為“天津市國家稅務局”。

3. 于1953年,天津市國家稅務局正式執行《國稅法》及其他稅務法規,從此開始正規、規范的稅務管理;于1996年,又進一步改革,出臺新的《主管國稅機關組織結構調整辦法》,將天津市國家稅務局改組,實行中央及地方兩級機構管理,實現了稅務管理體制的改革,使稅務管理體制徹底貼近經濟實際,有效改善稅務管理水平。

五、改革開放后:

1. 1978年,改革開放后,天津市國家稅務局及地方稅務機關進行了深入改革,把原有的17個地方稅務機關合并為7個地方稅務機關。

2. 今天,天津市國家稅務局在貫徹落實國家稅政方針政策、維護稅收公正及正確實施稅務管理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改革、升級、智能化、系統化工作不斷深入,全力做好業務管理,助力實現復興奮進的良性發展。

一、負責實施國家稅收的收入管理:

1、貫徹執行國務院有關國家稅收修改的政策、規定,負責國家稅收征收和管理及審計等工作;

2、負責審核本地稅務機關從事稅制實施、收繳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3、負責本地稅收征收投資項目依法納稅政策及實施;

4、監督和指導各稅務機關履行稅務法定職責,并檢查與評價每月稅收征收情況;

5、出具稅務管理的意見,協助財政部門落實政府各項經濟政策;

6、負責收繳、賠償各種國家稅收,特別是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等;

7、負責為有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準備稅務相關統計資料。

二、對稅收違法行為作出處罰:

1、對于違反政府稅收管理的行為,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處罰,包括罰款、責令改正、強制停業等措施;

2、對違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分別負責稅收違法行為的立案審查、處罰決定、監督執行;

3、對違法繳納稅款的行為,要嚴格依照國家規定查處,給予充分警告,并要求當事人補繳欠繳稅款;

4、針對一些稅務機關在強制征稅方面不正當行為,根據規定作出處理;

5、對企事業單位納入稅收申報,納入稅收統計的不確定因素,以及單位合法經營活動提供審核和指導。

三、稅收業務服務及行政審批工作:

1、辦理各種稅收申報、審批手續,為企業提供稅收咨詢服務;

2、為企業、單位和個人辦理稅收內容的相關手續;

3、對國家新聞出版局、有關政府部門辦理稅收申報和證明等服務;

4、接收有關相關部門行政審批工作,辦理退稅、返稅、實施稅收優惠等。

四、實施稅收優惠:

1、按照國家稅收政策,各有關政府部門可以征收稅收優惠;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國家稅收形式實施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3、對國家批準的政策性稅收減免項目,按照規定辦理退稅、返稅;

4、針對投資項目金額、規模以及發展性、技術含量等,按照國家稅收政策實施稅收優惠措施;

5、配合有關政府部門實施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

6、針對企業研發稅收優惠,減免或免除企業的一部分稅款;

7、對投資項目實施稅收減免、投資補貼等支持政策。

五、稅收統計工作:

1、按照有關稅收統計政策,收集有關稅收情況,定期上報中央政府;

2、安排和組織稅收統計工作,集中匯編、檢查統計情況,編報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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