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李律師:林書豪發表不當言論(被CBA罰款1萬)

摘要: 8月科學教育網小李來為大家講解下。行政訴訟李律師:林書豪發表不當言論,被CBA罰款1萬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CBA:林書豪因吐槽隔離酒店被罰款#再晚1個月,...

8月科學教育網小李來為大家講解下。行政訴訟李律師:林書豪發表不當言論,被CBA罰款1萬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CBA:林書豪因吐槽隔離酒店被罰款#再晚1個月,林書豪可能就吃不到這張1萬元的罰單了

“我到底在哪兒?這都是些什么垃圾?”林書豪因吐槽在CBA賽區居住的隔離酒店健身房簡陋而被中國籃協處罰1萬元。不少網友感覺瑟瑟發抖,紛紛表示可不敢再隨便就防疫隔離問題發牢騷了。其實也大可不必擔心,林書豪是作為CBA運動員被中國籃協依據《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準則》而處罰的,人民群眾還是享有評論防疫管理的自由。

雖然1萬元對于林書豪這樣的知名球員來說也不算什么經濟負擔,但這個時間點挨罰可能著實有點冤。

在舊版《體育法》中規定,對在競技體育中從事弄虛作假等違反紀律和體育規則的行為,由體育社會團體按照章程規定給予處罰;對國家工作人員中的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這一項法律規定賦予了體育社會團體實施行政處罰的權力。因此,中國籃協雖為社會團體并非行政機關,但有權依據《中國籃球協會章程》及《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準則》對林書豪作出罰款處罰。

而新《體育法》即將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刪除了關于“體育社會團體按照章程規定給予處罰”的規定。在失去法律授權依據的情況下,中國籃協能否再依據《中國籃球協會章程》實施行政處罰就值得商榷,很可能會對具體賽事規則、管理規定有大的調整。

其實,這種法律變化也體現出國家對于授予行政處罰權力態度的嚴謹性,盡可能將權力限制在制度的牢籠里,向著依法行政的目標不斷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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