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行政法規誰的效力等級更高 法律和行政法規誰的效力等級更高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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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行政法規誰的效力等級更高
法律和行政法規究竟誰的效力等級更高,一直存在著爭議。
分析它們的角色,法律的首要任務是作為國家最高權威性的行政強制性規范,不僅賦予了具有強制性的行為準則,而且是所有其他行政法規及其執行、實施、解釋和實踐的基礎。而行政法規作為普通的行政法律下級法規,相對比較具體并且具有技術性,總的來說,大多數行政法規的編寫制定都是以法律為根據,以此完成法律拓展、解釋及實施的有關問題和數量要求,以此形式,行政法規為法律的拓展和具體化,是法律執行及實施的重要依據。
因此,針對目前的國情以及法律本身,從效力等級上來看,法律的效力更高。憲法是最高制度,法律是最優先執行的權威文書;而行政法規只是屬于行政性,事實性的法規,一般情況下單獨發布,其本身也沒有憲法和法律有的約束力,因此,法律的效力等級自然就要更高于行政法規。
此外,對于某些具體的行政管理事項,如果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則行政法規就可以作為實施的依據;同時,法律與行政法規有著互補作用,行政法規可以更加詳細地規定細節性事實,以填補法律的空白。但從效力上看,行政法規總是不可能超越法律,所以它們存在產生矛盾時,永遠以法律為準。
因此,基于以上考慮,可以斷定法律的效力等級要比行政法規更高。它是國家的最高法律,是國家最高的權威文件,它的效力和權威性強于行政法規,是完全正確的行政組織行為的基礎和準則。而行政法規僅僅是法律規定或者依據法律拓展出來的對一般行政行為行使的引導和約束,是法律的具體化,源自于以法律為根據,以便于更好地指導和成了法律的單純拓展。因此,法律的效力等級要比行政法規更高。
法律和行政法規誰的效力等級更高更高
施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規有哪些?
一、法律和行政法規的效力等級
法律和行政法規的效力等級一般是由上而下排列,從最高到最低可以分為六級: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憲法所規定的權力是法律制定的最高范圍,憲法的效力最高,其次是法律,其次是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等各自有各自的效力,效力最低的是司法解釋。
二、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區別
雖然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具有一定的共同點,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區別:
(一)區別一:關于撰寫。憲法是由國家機關依法制定、制定程序復雜,需要獲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等共同制訂;而法律和行政法規是由立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的。
(二)區別二:關于維護。憲法的維護由中國公民的憲法保護權,由司法機關真實、全面地實現;而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維護,由行政機關依法行審執紀,當事人提出的正當的訴訟請求,由司法機關予以調解或者裁定。
總之,從效力等級上看,憲法的效力最高,而法律和行政法規則其次,效力由上而下逐級下降,司法解釋的效力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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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aidianfeng365本文地址:http://www.inkvzc.cn/bdf/43633.html發布于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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