蝸牛說法:公交司機未關門便起步(下車女子摔傷)
大家好,小宜來為大家講解下。蝸牛說法:公交司機未關門便起步,下車女子摔傷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我還沒坐下,車就起步,必須賠償!”北京海淀,某下雨天,62歲的王老太乘坐公交車,上車還未落座之際,公交車起步,王老太摔倒受傷。事后,王老太認為公交公司未盡安全保障義務,遂將其訴至法院,索賠33萬余元。(來源: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事發當天下著雨,公交車停靠后,只有王老太自己上了車。上車的時候,王老太瞥見車廂地面上有水漬。小心踏過之后,王老太開始向車廂后部走去。走著走著,一個踉蹌,摔倒在了車廂里。
車上的安全員及周圍的乘客看到后,馬上將王老太攙扶起來。之后,王老太下車到醫院治病。
待病情穩定之后,王老太自行委托鑒定機構進行了鑒定,結果顯示達到九級傷殘。向公交公司索賠未果后,王老太決定通過法院討個公道。
庭上,王老太主張自己還沒落座,司機就加速起步,使公交車劇烈晃動,加上車上有水漬沒有清理導致自己摔倒,公交公司對自己的受傷應承擔全部責任。
公交公司抗辯稱,司機是平穩起步,沒有任何問題,加上涉案車輛是無人售票,根本沒有人員去清理水漬。而王老太上車之后沒有采取安全措施,應自行承擔責任。
為證明自己的主張,公交公司提交了事發時的監控錄像,錄像顯示:在停靠車站,只有王老太一人上車,可以看到的車廂內只有3名乘客和1名安全員。王老太上車之后,沒有扶車內的任何安全措施,徑直地朝后走去。其摔倒的地方沒有水漬,但車前部分有水漬。
經過審理,法院認定王老太對自己的受傷承擔70%的責任,公交公司承擔30%的責任。
本案系侵權責任糾紛,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則,王老太應該舉證證明公交公司有過錯行為。
但王老太與公交公司建立的是客運合同,而公交公司在交易中處于強勢地位。為平衡雙方的權利義務,我國《民法典》要求公交公司負有舉證證明自己履行了安全運輸的義務。
《民法典》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根據前述規定,只要乘客出現傷亡事故,公交公司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除非公交公司證明傷亡系因乘客自己的原因產生。
在本案中,公交公司通過提供的監控錄像,證實自己是平穩起步,只是車身前部有水漬,而水漬的出現與王老太的摔倒有一定的關聯性,公交公司對王老太的受傷有過錯。
但王老太作為成年人,上車之后在車廂前部有空座之時,沒有及時落座。且向車后行走之時,沒有抓住車內的安全措施。王老太的做法本身就給自己帶來了危險,對受傷負有主要過錯。
所以,基于前述分析,法院判令公交公司承擔30%的責任,向王老太支付9萬余元。
對于本案,你怎么看?歡迎評論,感謝關注@蝸牛說法
--------------------------------------------------------------------------
#北京頭條##北京##315全民活動##老太上車摔倒后起訴公交公司獲支持#
本文蝸牛說法:公交司機未關門便起步,下車女子摔傷到此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作者:baidianfeng365本文地址:http://www.inkvzc.cn/bdf/22842.html發布于 2023-12-28
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白癜風知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