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木原文及翻譯簡短(商鞅立木原文及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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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譯文:商鞅變法的條令已準備就緒,還沒公布,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場南門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頭,招募(能)搬到北門的人,給予十金。
2、百姓看到后對此感到奇怪,沒有人敢去搬木頭。
3、(商鞅)又說:“能搬木頭的人賞五十金。
4、”有一個人搬了木頭,就給了他五十金,以此來表明沒有欺騙(百姓)。
5、變法令頒布了一年,秦國百姓前往國都控訴新法使民不便的數以千計。
6、這時太子也觸犯了法律,公孫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施行,就在于上層人士帶頭違犯。
7、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便將他的老師公子虔處刑,將另一個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以示懲戒。
8、”第二天,秦國人聽說此事,都遵從了法令。
9、新法施行十年,秦國出現路不拾遺、山無盜賊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為國作戰,不敢再行私斗,鄉野城鎮都得到了治理。
10、這時,那些當初說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來說新法好,公孫鞅說:“這些人都是亂法的刁民!”把他們全部驅逐到邊疆去住。
11、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議論法令的是非。
12、2、原文:商鞅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國都市之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
13、民怪之,莫敢徙。
14、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15、”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
16、民信之,卒下令。
17、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
18、于是太子犯法。
19、衛鞅 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20、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
21、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 。
22、”明日,秦人 皆趨令。
23、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
24、民勇于公戰,怯于私斗,鄉邑大治。
25、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梁莊鎮)人,衛國國君的后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孫鞅。
26、后因在河西之戰中立功獲封商于十五邑,號為商君,故稱之為商鞅 。
27、擴展資料商鞅立木建信是戰國時期發生在秦國國都市的一個事件。
28、當時商鞅變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眾不信任,放了一根木頭在城墻南門,貼出告示說:如有人將這根木頭搬到北門就賞十金,所有民眾都不信。
29、直到將賞金提升至五十金,才有一壯士將木頭搬到了北門,商鞅如約賞給了他五十金。
30、此舉取得了商鞅對民眾的信心,終于商鞅公布了變法的法令。
31、這個故事也稱商鞅立信。
32、本文所記載的事,發生在周顯王十年(公元前359年)。
33、秦國在實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門,取信于民。
34、新法實行后,太子犯法,刑其師傅。
35、這兩件事說明了信用是國家的重寶,善于治理國家的人必定得到民眾的信任。
36、參考資料:商鞅立木建信-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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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aidianfeng365本文地址:http://www.inkvzc.cn/bdf/30673.html發布于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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