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的意思文言文(文言文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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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于”與名詞、代詞或名詞性詞組結合起來組成介賓結構,在句中充當狀語或補語。
2、 1.引進與動作行為有關的處所。
3、 ⑴表示動作行為在何處發生、出現或進行。
4、 A.“于”所在的介賓結構用于動詞或謂語之后,作補語。
5、可譯為“在”,或仍作“于”。
6、 例:身直為閨合之臣,寧得自引深藏于巖穴邪(《報任安書》) B.“于”所在的介賓結構用于動詞或謂語之前,作狀語。
7、可譯為“在”。
8、 例:韓遂等起涼州,復為中郎將,西拒遂。
9、于望垣硤北,為羌、胡數萬人所圍,糧食乏絕(《三國志·魏書·呂布傳》) ⑵引進行為動作的起始處所或來源。
10、“于”所在的介賓結構用于動詞或謂語之后,作補語。
11、可譯為“從”“由”“自”等。
12、 例:公子自度終不能得之于王,計不獨生而令趙亡(《信陵君竊符救趙》) ⑶引進動作行為到達的處所。
13、“于”所在的介賓結構用于動詞或謂語之后,作補語。
14、可譯為“至”“到”等。
15、 例:平原君使者冠蓋相屬于魏,讓魏公子曰(《信陵君竊符救趙》) 2.引進與動作行為有關的時間。
16、 ⑴表示動作行為在何時發生或出現。
17、“于”所在的介賓結構既可出現在動詞謂語前作狀語,也可出現在動詞謂語后作補語。
18、可譯為“在”。
19、 例:故士有畫地為牢,勢不可入,削木為吏,議不可對,定計于鮮也(《報任安書》) ⑵表示動作行為延續或終止的時間。
20、“于”所在的介賓結構常用在動詞謂語之后,作補語。
21、可譯為“到……時”“至”,或仍作“于”。
22、 例:夫人不能早自裁繩墨之外,以稍陵遲,至于鞭棰之間,乃欲引節,斯不亦遠乎(《報任安書》) 3.引進動作行為的內容。
23、“于”所在的介賓結構位于動詞謂語之后,作補語。
24、可譯為“以”“把”等。
25、 例:今予其敷心腹賢腸,歷告爾百姓于朕志(《尚書·盤庚下》) 4.引進動作行為直接涉及的對象。
26、“于”所在的介賓結構常用在動詞之后,作補語。
27、不必譯出。
28、 例:少卿足下:曩者辱賜書,教以慎于接物,推賢進士為務(《報任安書》) 5.引進與動作行為有關的對象,表示動作行為向誰而發。
29、“于”所在的介賓結構位于動詞或謂語之后,作補語。
30、可譯為“向”。
31、 例:公子姊為趙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數遺魏王及公子書,請救于魏(《信陵君竊符救趙》) 6.引進交付、傳遞的接受者。
32、“于”所在的介賓結構位于動詞謂語之后,作補語。
33、可譯為“給”,或仍作“于”。
34、 例:景公有愛女,請嫁于晏子(《晏子春秋·內篇·雜下》) 7.引進與動作行為有關的人或事物,表示人、事物與行為動作之間的對待關系。
35、 ⑴“于”所在的介賓結構位于動詞謂語之后,作補語。
36、可譯為“對”“對于”。
37、 例:今雖欲自雕琢,曼辭以自飾,無益于俗,不信,適足取辱耳(《報任安書》) ⑵“于”所在的介賓結構位于動詞謂語之前,作狀語。
38、可譯為“對”“對于”。
39、 例:灃州人張居士,于禪學有所得,臨終之歲,禪坐靜室,約其徒滿百日乃開(《續夷堅志·張居士》) 8.引進與甲方動作行為有關的乙方,表示動作行為是甲、乙雙方共同完成或進行的,并表示在動作行為過程中甲方起主導作用,是主動者。
40、“于”所在的介賓結構位于動詞之后,作補語。
41、可譯為“跟”“同”“與”等。
42、 例:六年春,齊伐宋,以其不同盟于齊(《史記·齊太公世家》) 9.引進用來比較或比擬的對象。
43、一般用以說明異同。
44、“于”所在的介賓結構位于謂語之后,作補語。
45、可譯為“跟”“與”等。
46、 例:當此之時,平原君不敢自比于人(《信陵君竊符救趙》) 10.引進比較的對象,表示程度的比較。
47、“于”所在的介賓結構位于形容詞謂語之后,作補語。
48、可譯為“比”。
49、 例:人固有一死,或重于太山,或輕于鴻毛,用之所趨異也(《報任安書》) 11.在被動句中引進動作行為的主動者,表示被動。
50、“于”所在的介賓結構位于動詞之后,作補語。
51、可譯為“被”。
52、 例:懷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內惑于鄭袖,外欺于張儀(《屈原列傳》) 12.引進動作行為受益的對象,表示動作行為為誰而發。
53、“于”所在的介賓結構位于動詞之前或之后,作狀語或補語。
54、可譯為“為”。
55、 例:群臣不盡力于魯君者,非不能事君也(《左傳·昭公二十六年》) 按:群臣不為魯君盡力。
56、 編輯本段二、連詞 連接詞或詞組,表示并列關系。
57、《尚書》中用得較多。
58、可譯為“和”“與”等。
59、 例:告汝德之說于罰之行(《尚書·康誥》) 按:告訴你施與恩德的說法和施行懲罰的道理。
60、 編輯本段三、助詞 1.用于句中,標志賓語前置。
61、 例:四國于蕃,四方于宣(《詩經·大雅·崧高》) 按:蕃,捍御;宣,教化。
62、捍御四國,教化四方。
63、 2.用于句中,位于動詞之前,主語之后,有時在表時間的詞語或狀語之后。
64、使語句和諧,并有加強詠嘆意味的作用。
65、 例:王于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詩經·秦風·無衣》) 3.用于句首,有時并列用于動詞前。
66、 例:于疆于理,至于南海(《詩經·大雅·崧高》) 編輯本段四、語氣詞 用于句末,表示疑問語氣。
67、可譯為“嗎”等。
68、 例:昭王曰:然則先生圣于?(《呂氏春秋·審應》) 編輯本段五、動詞 (1) (象形。
69、甲骨文字形,表示氣出受阻而仍越過。
70、本義:超過) (2) 往;去 [go] 之子于歸,宜其室家。
71、——《詩·周南·桃夭》。
72、毛傳:“于,往也。
73、” 予惟以爾庶邦于伐殷,逋播臣。
74、——《書·大誥》 (3) 取 [take] 晝爾于茅,宵爾索陶。
75、——《詩·豳風·七月》 (4) 如;好像 [look] 《易》曰:“介于石,不終日,貞吉。
76、”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
77、——《易·系辭下》 (5) 又如:于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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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aidianfeng365本文地址:http://www.inkvzc.cn/bdf/14540.html發布于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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