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回應被立案調查(阿里回應侵權)
大家好,小宜來為大家講解下。阿里回應被立案調查,阿里回應侵權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第1位網友觀點:
#阿里女員工事件中或存在的法律問題#
關于#阿里巴巴女員工被侵害# 事件,阿里巴巴對此的最新處理結果已經出來了,警方也有了最新的回應。我個人對處理結果持保留態度。
另外,我注意到一個細節,涉事酒店并沒有站出來回應,也沒有哪個法律博主分析酒店在此次事件中所應當承擔的責任。
我們回到受害人那封萬字陳述仔細看看,有一個細節讓人不得不注意。
一旦你跟我一樣注意到了,相信你也一定會背后發寒。
涉嫌性侵的同事與受害人是住在不同的酒店,但是商家陳某某居然能夠在前臺做出房卡進入房間?
這個酒店難道是三無招待所嗎?難道不要落實實名登記,也不管入住客人的人身與財產安全?
大家出門在外肯定也沒少住酒店,酒店未經實名登記發出入住客人的房卡是何種責任?
首先肯定是行政法上的責任,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旅館業的工作人員對住宿的旅客不按規定登記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將危險物質帶入旅館,不予制止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币虼?,該酒店要承擔行政處罰。
其次是民事責任,依據有兩個,一個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與第十八條,另一個是《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第三章第1198條。
簡單說,該酒店這種未登記而取得房卡的行為違反了其安全保障義務。
作為酒店入住客人,受害人是一個獨立的民事主體,是一個消費者,在酒店入住過程中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的權利。酒店應當確保酒店房卡不被他人獲取,讓入住客人在房間內享有隱秘、安全是酒店經營者最基本的安全保障義務。
顯然,這次事件中的酒店是失職的。
#阿里# #阿里女工性侵# #阿里巴巴#
(附法條原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第三章第1198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第十八條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2位網友觀點:
#京東阿里雙十一商標權糾紛案##“雙十一”商標該歸誰?#
2011年,阿里巴巴申請注冊了“雙十一”商標。2018年,京東對該商標提出撤銷的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后部分維持,部分撤銷。阿里巴巴和京東均表示不服,于是提起了行政訴訟。(新聞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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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所謂商場如戰場,當大家在熬夜參加雙十一搶購活動時,阿里和京東也沒閑著。雙方就“雙十一”商標展開了一輪交鋒。大家都知道,雙11最早是阿里提出的,后續隨著影響力越來越大,很多電商平臺如京東、拼多多也主動加入雙11戰場,大家瘋狂買買買,商家也開開心心賺錢,雙11可謂是電商平臺的金字招牌。
2.那么“雙十一”這個商標究竟該歸誰呢?大家都是從“雙十一”走過來了,也參加了很多年的雙十一活動,都知道是淘寶最先組織的。而且,淘寶也從2011年就開始進行“雙十一”的商標布局,不但申請了“雙十一”,還申請了“雙十一狂歡節”、“雙十一購物狂歡節”等商標,布局可謂全面。
3.我大概檢索了一下。京東并沒有申請“雙十一”商標,而且有阿里的商標在先,京東即使申請了,也會被駁回了。所以,不知道京東為什么突然會對“雙十一”商標提撤三。莫非,京東想把阿里的商標撤銷以后,自己再申請?
而且,即使阿里有“雙十一”的注冊商標,這么多年的雙十一活動,也沒看到阿里起訴京東商標侵權,或者不讓京東用“雙十一”。畢竟,開開心心做生意才是最重要的。
4.另外,“雙十一”隨著阿里和京東等幾家電商的廣泛推廣和宣傳,已經成了家喻戶曉的買買買的活動。而且,大家看到“雙十一”并不會當然認為這是只是阿里的活動,任何商家都可以舉辦“雙十一”。已經演變成了大家的一種購物習慣,更像一種節日,所以叫“雙十一購物狂歡節”也非常貼切。
商標的事情,也沒必要打來打去,開開心心把消費者的錢掙了豈不是更好!:)
歡迎大家關注@牛炬欽律師,
定期解讀社會熱點中的法律問題。
第3位網友觀點:
阿里作為國際上最大的電商巨頭之一,同時也是一家非??粗仄髽I文化的公司,這一切真的讓人很難去相信它會有低俗無下限的““阿里破冰文化”,所以,網傳的其“破冰文化”應該很大可能性是謠言。
近日,“阿里女員工被侵害”一事引起網絡熱議,與此同時,在很多平臺上也流傳出多張據說是“阿里破冰文化”的低俗聊天截圖。
“破冰文化”簡單來說,就是在新員工入職的時候,會問新員工很多私密性的問題,還會做很多私密的游戲。
表面是美其名曰是為了讓新員工盡快融入團隊,增進同事之間的熟悉度,為了以后提高團隊工作效率。
但從多張聊天截圖不難看出,這背后完全就是低俗無下限惡心甚至毫無意義的“企業文化”。
但是阿里作為一家互聯網巨頭,且同時也是一家高度重視企業文化的公司,即便是員工入職培訓,我想也都會有一套科學合理的流程。
所以,實在讓人無法相信,阿里會進行那么些低俗的行為,甚至覺得很大可能就是“謠言”罷了。
而且,今天阿里方面也對“破冰文化”的傳言進行了回應。
阿里方面稱,“阿里破冰文化”的截圖是一則2018年的謠言,當時阿里巴巴已經辟謠,圖所涉人士并非阿里巴巴員工,也非阿里巴巴內部培訓。
所以,廣大吃瓜網友我覺得還是不要盲目跟風為好。
與此同時,“阿里女員工被侵害”一事,警方也正在調查中,相信真相一定會到來,也相信不法之人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還受害人一個公道!#八卦手冊##娛樂聚焦##阿里巴巴回應“女員工遭領導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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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位網友觀點:
一個被性侵女孩勇敢維權后的11個月(11)
在遭遇性侵維權的這11個月,我被警方“錯漏百出”的通告逼到和家人雙雙自殺、被“保護”在酒店失去自由、被上千阿里人不分晝夜的辱罵、被張國和王某文家屬中傷詆毀、被前阿里高管李永和起訴名譽侵權、被阿里解除勞動合同、被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的王某文起訴并索賠近百萬、被有關部門告誡……
我是阿里性侵案受害者周某,這篇文章是關于過去這11個月我在公開維權之后所經歷種種事情的一個回復,我從沒想過通過一篇文章就能洗刷自己的冤屈或污名,只是我受過的委屈,我覺得大眾有必要知道。
五、是蕩婦、爛褲襠,還是被資本和輿論網暴的可憐受害者?——王某文篇
關于王某文的處罰決定,去年警方就公布了,被判處治安拘留最高處罰,行政拘留15天。說一下為啥把王某文的放在張國后面講,是因為以前先提王某文后講張國,總被誤解,所以這次換換位置,省的對方網友又給我安罪名
1、你和王某文有私情,是你故意勾搭的!
1)我老公年輕帥氣,三觀正,品行端,大廠員工,收入不錯。我們從校園到婚紗,戀愛結婚至今,幾乎沒吵過架,兩個人向來都是朋友圈的模范夫妻,我們的感情就連阿里的高管,杭州的警方和濟南的警方都佩服。而我老公更是能夠與我“生死與共”,事發后始終保護著我支持著我,在得知我可能自殺之后,沒有一點猶豫就去自殺了。請問我是有什么毛病,放著一個如此優秀的老公不要,去找一個又矮又肥又猥瑣的80后(80后,對不起,無意冒犯)蛆男去搞私情呢?你可以隨口辱罵我是誣女、爛褲襠,但你不能侮辱我的智商。
2)一會說我和張某有私情,一會說我和王某文有私情,吃飯的還有幾個男性,是不是也都與我有私情呀?你們能不能換個名詞講講?在記筆錄時,曾有警官舉例子,有些女的就是有“性癮”,即使有“性癮”,犯了罪也要被判刑的。所以你們學學唄,不要光有私情這一個詞,詞語太匱乏了吧~
2、誣告女,肯定是在裝醉,一定是有預謀策劃的,肯定是有所圖!
1)首先,在酒桌上我喝醉這件事,是包括王某文和張某、胡某敏、對方兩個領導、飯店服務員、酒店員工在內的所有人都承認了的事情,且飯店、酒店的監控視頻、王某文與同事的微信通話錄屏,都顯示的清清楚楚。但是做為不在場的其嬌妻家屬和廣大網友卻各種質疑和猜測,也真是有意思。
2)其次,我有什么預謀呢?是醉酒的我拿刀架在他脖子上,逼著他侵犯我的嗎?當天晚上我沒有跟王某文有過任何直接聯系,微信也沒有,電話也沒有,所以是我隔空向其發射秘密武器,逼迫其多次進入我房間侵犯我的嗎?是被侵犯后被其胡亂塞在被子里一動不動的我(有視頻),搶過其手機自己下單的避孕套嗎?取消打車軟件,偷拿我身份證辦理酒店入住的是他,偷偷進我房間侵犯我的是他,下單買避孕套的是他,射精的是他,接到同事電話慌忙逃跑的也是他,怎么到最后,反而是我的預謀了?
3)再者,從一開始我就只為追求一個公平正義,我從未向任何人提過任何物質要求,哪怕王某文曾經想讓胡某敏以60萬來找我私了;哪怕各方人員各種明示暗示我可以提條件,我也沒有張嘴要過任何東西。甚至連張某案開庭時,我也不提民事賠償只求重判,請問我到底是有什么所圖呢?(說到此處,據說張某案開庭時,對方律師不僅多次當庭對我進行人格侮辱,更是咄咄逼人的問我為什么不提民事賠償,肯定是另有所圖。對,我就求張國能重判!)
3、你在車里為什么對王某文動手動腳,都是你主動勾引的!
1)我在酒桌上時,便已經醉到無法認出人來,更是當場將“胡某敏”認成了我的老公,被在場的眾人嘲笑。而在王某文與杭州同事通電話時,更是將此事當成一個笑話講給了她聽。還有我在酒桌上吐酒的事情,其在向杭州同事轉述時更是滿臉的嫌棄和厭惡。而在此種情況下,打車時,其不但沒有主動避嫌坐在前排(兩女一男打車,你們都怎么坐?),卻反而故意與醉酒的我一起坐在后排。說我在車上對其上下其手,請問一個醉酒的女性,如果你真的覺得我有不合適的行為,不能推開嗎?難道我的力氣還能大過他?難道我還能強制猥褻他?
2)據他的證詞所言,我在車上時,喊的是對我老公的稱呼,并不是他的名字,即使他知道我認錯人了,但是他仍然選擇繼續侵犯我,哪怕我在車上時就一直在哭,事后卻反而說我猥褻他?我真的恨自己不是個男的,不然肯定好好猥褻猥褻你。
3)在和陳某麗一起離開我房間時,他故意拿走我的身份證。雖然我從始至終從未聯系過他,但是他卻能編出接到胡某敏電話讓他來看我這種禁不起推敲的謊言,多次潛入我的房間,侵犯我。如果我們真的有私情,我直接打電話給他不就行了,何必要打電話給別人,鬧得人盡皆知呢?
4)如果只是照顧醉酒的女同事,為什么不讓酒店工作人員一同前去查看,而是直接辦了同住的登記呢?辦一次同住就算了,還辦了兩次?如果沒有不軌之心和不軌的行為,為什么他都能射精呢?是躺在床上不動彈的我強破他射精的嗎?從始至終,我一直在哭在反抗,這是想要和他搞私情的態度?
第5位網友觀點:
#阿里員工被侵害案男領導不構成犯罪#阿里巴巴的競爭對手,和盲目帶節奏的人失望了!檢察院和警方打臉了這位周某!應該起訴她誹謗和名譽侵權嗎?
第6位網友觀點:
#阿里巴巴回應“女員工遭領導性侵”##阿里巴巴#
領導可以無法無天嗎?NO
員工權益就可以不保證嗎?NO
今天早上起來,一則阿里女員工遭領導性侵事件引發全社會關注,一場關于員工權益,尤其是女員工權益保護開始大討論。
午哥和大家一起聊聊這位受害的員工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首先,員工有權利說不,拒絕工作職責范圍外的不合理要求。阿里這位員工在疫情比較嚴重的情況下,接受領導安排出差,已經很辛苦。另外,領導竟然要求陪客戶喝酒,員工當然有權拒絕。
其次,員工面對領導對其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可以向公司依法提起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公司給予相關的賠償。公司管理中存在重大的過失,導致員工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面臨威脅,員工為了維護自身的權益,可以單方要求解除合同。
再次,員工追究對其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領導個人,該行為已經構成侵權,員工作為民事主體當然可以提起侵權賠償,要求涉事的侵權行為人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最后,員工可以向公安機關反映情況,請求依法立案,追究相關涉事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
何為大企業,不僅是企業的規模大,人數多,更主要守著法律的底線、良心的道德,最主要去保障員工、客戶的合法權益。
阿里這次事件,折射出保障職場打工人合法權益的舉措還不到位。
唯一,悲痛、無奈中欣慰的是受害人敢于發聲,敢于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向還有很多沉默的受害者說,面對權益受到侵害,敢于說不、敢于抗爭。
法治社會下,不要做沉默的羔羊。
第7位網友觀點:
#阿里女員工周某發聲:被網暴曾自殺# 阿里女員工周某的小作文又來了!并且連續發了十五篇文章。文章意思是張某的判決太輕,上司周某文脖子上的草莓印是她喝醉了之后把他誤認為老公咬的,不能作為脫罪的證據。
對于周某來說,時間過去一年了,這起羅生門事件卻還遠沒有結束。張某雖然以猥褻罪被判了一年半,但堅持上訴,張某妻子到處喊冤。而阿里員工王某文和阿里被辭退的副總裁李永和也都已經向法院起訴周某名譽侵權。
一年前事件剛發生時,全網都相信了周某的小作文,王某文和阿里巴巴被全網謾罵。阿里巴巴一批高管被連夜處分,剛勝任副總裁前途無量的李永和被辭退。但其后通告卻否定了周某的小作文,最終只關了濟南華聯的張某。原因是張某開始就承認第二天早上七點多被周某打電話叫去房間,二人有親密行為。 頭條熱榜
第8位網友觀點:
自稱遭性侵阿里女員工被訴名譽侵權,原告系原阿里集團副總裁。此前被輿論廣泛關注的阿里女員工周某自稱遭性侵事件再起波瀾。當事人周某近日被她的前上司、原阿里巴巴集團副總裁李永和起訴名譽侵權。
這女的以有重度抑郁癥作擋箭牌申請中止審理,也是夠可以了。當初撒謊構陷的時候咋不抑郁呢?要抑郁也應當是她檢舉的那倆男的抑郁吧。
瓜已擺上,靜候切瓜[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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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aidianfeng365本文地址:http://www.inkvzc.cn/bdf/8376.html發布于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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